外省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在我省指定的考点进行。在我省考点组织校考的院校考试工作按《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8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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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9 18:00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③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统考本科合格。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于2018年7月1日前将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须按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拟录取,以便在正式投档后能够尽快提交录取结果。
(三)艺术类校考外省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在我省指定的考点进行。在我省考点组织校考的院校考试工作按《关于印发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170号)执行。
4.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的院校本科专业(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1)文化出档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2)专业分数线。由招生学校按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
2.在艺术类栏目下,我省计划分为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和使用校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两部分公布,其中校考院校专业计划数未报送的为不分省计划。 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专业须分别按照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类等9个专业类别进行计划编制,并在备注中注明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其中艺术类统考(器乐)分为区分乐器种类和不区分乐器种类两类,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
4.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的院校本科专业(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1)文化出档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2)专业分数线。由招生学校按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
2.在艺术类栏目下,我省计划分为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和使用校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两部分公布,其中校考院校专业计划数未报送的为不分省计划。 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专业须分别按照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类等9个专业类别进行计划编制,并在备注中注明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其中艺术类统考(器乐)分为区分乐器种类和不区分乐器种类两类,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
4.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的院校本科专业(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1)文化出档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2)专业分数线。由招生学校按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
4.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的院校本科专业(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1)文化出档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2)专业分数线。校考专业分数线由招生学校按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
4.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三)艺术类校考外省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在我省指定的考点进行。在我省考点组织校考的院校考试工作按《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8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