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招生办负责管理与监督,各级招生办、各招生院校和考点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规定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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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8 18:00
组织管理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与监督,各级招办和相关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规定做好考试组织和招生工作;各统考考点要成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考点院校负责人及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制定统考实施方案和具体执行细则,科学、公平、安全规范、平稳有序的实施各项工作。
组织管理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招生办负责管理与监督。艺术类考生均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或校考)。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类、音乐学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分别由西北师范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各统考考点要成立由省招生办和有关院校负责人组成的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并制定统考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执行
专业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体育类统考和艺术类统考、校考成绩的公布、报送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8号)、《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81号)和《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86号)规定执行。
加强组织领导,大力维护公平公正的体艺类招生秩序 普通高校体艺类专业招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体育、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环节,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高考招生秩序、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艺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和省招委会对体艺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体育类专业招生的
组织管理全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与监督,各级招办、各招生院校和考点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规定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组织管理 全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与监督,各级招办、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规定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组织管理 全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与监督,各级招办、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规定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4.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5.组织专业校考的高校招生计划与合格生源比原则上应按1:4的比例安排。
组织管理全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招生办负责管理与监督,各级招生办、各招生院校和考点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规定要求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