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
接收程序:1、报名。(1)诚信保证书原件(如本人服从跨省调剂,需要在诚信保证书中注明;联系电话填写2个以上本人或者亲属的号码);(2)个人简历或自荐材料;(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清晰填写毕业院校及姓名);(4)身份证清晰复印件;(5)学生证清晰复印件;(6)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简称录检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办复印并盖章);(7)大学期
接收范围: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一)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接收: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2.曾服现役的毕业生;3.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4.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因公牺牲干部子女和英烈子女。(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收
报名程序。所有考生必须登录“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网”(网址http://www.),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寄送以下纸质报名材料:(1)诚信保证书原件(如本人服从跨省调剂,需要在诚信保证书中注明;联系电话填写2个以上本人或者亲属的号码);(2)个人简历或自荐材料;(3)本人近期1寸、2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各6张(背面用铅笔清晰填写毕业院校及姓名);(4
1、报名。(1)诚信保证书原件(如本人服从跨省调剂,需要在诚信保证书中注明;联系电话填写2个以上本人或者亲属的号码);(2)个人简历或自荐材料;(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清晰填写毕业院校及姓名);(4)身份证清晰复印件;(5)学生证清晰复印件;(6)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简称录检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办复印并盖章);(7)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
(一)享受待遇及标准1、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年,内容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其中入警培训不少于6个月。2、毕业生入伍时间从毕业当年的6月30日算起。岗前培训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大专毕业生任命为正排职警官,授予武警少尉警衔。3、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
接收条件:1.必须政治合格,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海警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2.学习成绩良好以上,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以上)。3.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4.年龄:大专生、本科生年龄分别在22、24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以下
(9)各类获奖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10)学生所在院系以上单位开具的学生大学期间学习、表现情况证明材料。属现役干部子女、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党员(含预备党员),曾担任学生干部(含具体职务)、获校级以上奖励的,证明材料中要予以说明。按以上顺序装订,以特快专递形式寄或送至我处。所有考生寄、送报名材料的同时,必须登录“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网”,进行
(9)各类获奖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10)学生所在院系以上单位开具的学生大学期间学习、表现情况证明材料。属现役干部子女、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党员(含预备党员),曾担任学生干部(含具体职务)、获校级以上奖励的,证明材料中要予以说明。报名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以特快专递形式寄或送至我处。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81-1号广西海警总队213室联系电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1)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内征得接收单位同意;(2)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之一不全的;(3)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4)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5)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
(二)筛选淘汰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