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考生和享受地域照顾分的考生,即附件1中第三条第(一)点和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由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审核原件信息是否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一致,无误后将原件退给本人,复印件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存档备案。户口簿上的民族和地域信息与从第二代身份证读取的信息不一致的,应于2015年3月13日前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和享受地域照顾分的考生,即附件1中第三条第(一)点和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由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审核原件信息是否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一致,无误后将原件退给本人,复印件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存档备案。户口簿上的民族和地域信息与从第二代身份证读取的信息不一致的,应于2015年3月13日前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和享受地域照顾分的考生,即附件1中第三条第(一)点和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由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审核原件信息是否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一致,无误后将原件退给本人,复印件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存档备案。户口簿上的民族和地域信息与从第二代身份证读取的信息不一致的,应于2015年3月13日前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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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7 11:53
5.台湾省籍的考生。符合条件考生在参加了高考报名后立即向户口所在地党委统战部(或台湾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县、市党委统战部(或台湾事务办公室)对考生加分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13日前向所在中学(或高考报名站)提供县、市党委统战部(或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具有当年高考加分资格的证明。各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于2015年3月20日前汇总本市户籍的所有台湾省籍考生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生需交验的材料。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学籍卡及复印件(户口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县的考生不符合贫困专项资格条件)、高中连续实际就读证明(由考生就读高中开具)。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学籍卡及复印件(户口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县的考生不符合贫困专项资格条件)、高中连续实际就读证明(由考生就读高中开具)。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学籍卡及复印件(户口与学籍不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符合条件考生在参加了高考报名后立即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侨考生”登记表》,并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县、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对考生加分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应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县、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审定盖章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侨考生”登记表》交回高考报名站。各地级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于2014年3月5日前汇总本市户籍的所有考生的《广西
(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各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应提醒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注意体检医生对本人各项体检作出的结论或意见。同时,各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应在所有项目检查完毕且结论明确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考生,体检结果的有关具体告知方式由各地级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确定,考生阅知体检结果后须在体检表上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
(二)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的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农村考生如果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持户口簿和学生证(或所在中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
(五)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区体育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
4.听力残疾考生外语听力免试证明材料。 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各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须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送辖区内听力残疾考生免试情况报告、考生本人的申请报告及设区的市(含)以上医院或高考体检指定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
(二)考生需交验的材料和审核程序。符合加分、降分照顾规定(见附件1)的考生,须向高考报名站提供有关证明、证件。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高考报名站或相关部门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降分照顾资格,逾期不再办理。符合加分、降分照顾规定(见附件1)的考生,须向高考报名站提供有关证明、证件。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高考报名站或相关部门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降分照顾资格,逾期不再办理。符合加分、降分照
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参加了高考报名后立即领取《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并逐级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乡镇计生股、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申请签章。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13日前向高考报名站提供经相应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附件4,该表可在高考报名站领取
1.少数民族考生和享受地域照顾分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和享受地域照顾分的考生,即附件1中第三条第(一)点和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由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审核原件信息是否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一致,无误后将原件退给本人,复印件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存档备案。户口簿上的民族和地域信息与从第二代身份证读取的信息不一致的,应于2015年3月13日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