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报名时领取中职推优档案袋和中职推优表格,填写签字盖章汇总后,于4月15日前交省招生考试院。推优生名单统计表须报电子文档。

中职推优招生(一)招生计划1、2015年2月25日前各高职(专科)院校将中职推优招生计划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省属中职学校。2、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按应届毕业生数30%以内的比例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二)推优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报名:1、参加2015年中职单报高职招生考试报名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2、

中职单报高职招生(一)报名工作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二)品德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社会考生由乡镇或社区服务中心),根据考生本人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评价。对考生综合评价的标准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身心健康。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三)报名方法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推优学生材料于4月15日前交省招生考试院。推优生名单统计表须报电子文档。

(二)报名与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到考生所在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报名,领取有关表、卡,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参加市(州)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升学考试。考生的文化成绩,以初中升学考试科目成绩记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安排,考试时间应在全省初中升学考试之前进行。

(一)报名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初中应、往届毕业或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初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一)报名工作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初中应、往届毕业或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初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招生方法1、招生计划各高职院校,可结合自身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照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的10%-20%的比例安排。2、院校考核各高职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组织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考核;对中职毕业生,

(三)报名方法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报名时领取中职推优档案袋和中职推优表格,填写签字盖章汇总后,于4月15日前交省招生考试院。推优生名单统计表须报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