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1、2015年2月25日前各高职(专科)院校将中职推优招生计划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省属中职学校。
2、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按应届毕业生数30%以内的比例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
(二)推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1、参加2015年中职单报高职招生考试报名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2、遵章守纪、思想品德优良的学生;
3、各门课程成绩良好以上的学生;
4、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二等奖的学生(含2014年毕业的学生)各校要优先推荐(名额不占比例)。
(三)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报名时领取中职推优档案袋和中职推优表格,填写签字盖章汇总后,于4月15日前交省招生考试院。推优生名单统计表须报电子文档。
(四)志愿填报
推优生要根据教育厅下达的中职推优招生计划,按照中职所学专业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填报,志愿设有三所院校,每所院校设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愿否服从院校调剂志愿栏。
(五)录取工作
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成录取审核工作组,负责中职推优生的录取审批工作。
录取工作定于4月20日至27日进行。录取院校要制作录取名册,包括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学生确认录取公示后不参加2015年的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3、中职推优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成录取审核工作组,负责中职推优生的录取审批工作。录取工作拟定于2015年4月15日前进行。招生院校要提交录取办法,制作录取名册,包括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录取审批及确认后,学生不得参加2015年的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招生院校要按规定对录取确认的学生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3、中职推优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成录取审核工作组,负责中职推优生的录取审批工作。录取工作拟定于2015年4月15日前进行。招生院校要提交录取办法,制作录取名册,包括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录取审批及确认后,学生不得参加2015年的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招生院校要按规定对录取确认的学生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4、中职推优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成录取审核工作组,负责中职推优生的录取审批工作。录取工作拟定于2016年4月20日前进行。招生院校要提交录取办法,制作录取名册,包括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录取审批及公示无疑后,学生不得参加2016年的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录取。

4、中职推优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成录取审核工作组,负责中职推优生的录取审批工作。录取工作拟定于2016年4月20日前进行。招生院校要提交录取办法,制作录取名册,包括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录取审批及公示无疑后,学生不得参加2016年的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录取。

(五)中职推优。中职学校推荐主科各门课程考试成绩达良好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对口专业学习。高职院校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和职业技能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含2014年毕业的学生),各校要优先推荐,名额不占比例。

(二)推优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报名:1、参加2015年中职单报高职招生考试报名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2、遵章守纪、思想品德优良的学生;3、各门课程成绩良好以上的学生;4、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的学生(含2014年毕业的学生)各校要优先推荐(名额不占比例)。

(四)中职推优中职学校推荐主科各门课程考试成绩达良好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对口专业学习。高职(专科)院校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和职业技能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中职学校要优先推荐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这些被推荐学生不占省教育厅下拨给学校的推优名额。

4、中职推优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成录取审核工作组,负责中职推优生的录取审批工作。录取工作拟定于2016年4月20日前进行。招生院校要提交录取办法,制作录取名册,包括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录取审批及公示无疑后,学生不得参加2016年的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录取。

中职推优招生(一)招生计划1、2014年2月25日前各高职(专科)院校将中职推优招生计划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省属中职学校。2、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按应届毕业生数30%以内的比例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二)推优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报名:1、参加2014年中职单报高职招生考试报名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2、

中职推优招生(一)招生计划1、2015年2月25日前各高职(专科)院校将中职推优招生计划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省属中职学校。2、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按应届毕业生数30%以内的比例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二)推优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报名:1、参加2015年中职单报高职招生考试报名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