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办法(一)招生报名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等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按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6〕35号)规定,参加报名。中职推优报名时应领取中职推优表格和档案袋等相应资料,按规定填写签字盖章汇总后,于2017年4月10日前交省招生考试院(推优生名单统计表须报电子文档)。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规

招生办法(一)报名工作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等考试招生的考生,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委《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6〕30号)规定执行。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规定的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执行;参加“3+2”分段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在高职(专科)院校申请报名。中职推优报名时领取中职推优表格和档案袋等相应资

招生办法(一)报名工作参加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注册入学试点等考试招生的考生,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4〕36号)规定执行;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规定的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执行;参加“3+2”分段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在高职院校申请报名。中职推优报名时领取中职推优表

招生办法(一)报名工作参加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注册入学试点等考试招生的考生,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4〕36号)规定执行;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规定的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执行;参加“3+2”分段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在高职院校申请报名。中职推优报名时领取中职推优表

(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报考军队、公安院校及有特殊要求高校的考生,要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公安等部门,按照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录取前做好政审、军检等工作。

(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报考军队、公安院校及有特殊要求高校的考生,要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公安等部门,按照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录取前做好政审、军检等工作。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一)录取工作(二)转录工作学生经三年中职教育学习结束后,通过院校考核可转录升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各高职(专科)院校于2014年9月20日前按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制作转录数据(2011年录取的中职生)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数据为纸质和电子版,纸质要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携带中职招生录取三联单进行审核,办理3+2高职(专科)录取三联单。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