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2015年1月23日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月23日印发 共印100份

(二)招生计划按国家和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17年通过多元考试录取的考生人数可占高职(专科)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并逐步成为主渠道。各高职(专科)院校,要结合本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及计划,上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原则要求如下:1、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照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的60%以内比例安排。2、中职单报高职招生计划数原则

2、中职单报高职考试(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数学各科满分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合计总分为4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2009年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二册;数学参考资料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

3、中职推优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成录取审核工作组,负责中职推优生的录取审批工作。录取工作拟定于2015年4月15日前进行。招生院校要提交录取办法,制作录取名册,包括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录取审批及确认后,学生不得参加2015年的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招生院校要按规定对录取确认的学生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中职推优。中职学校推荐主科各门课程考试成绩达良好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对口专业学习。高职院校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和职业技能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含2014年毕业的学生),各校要优先推荐,名额不占比例。

4、五年一贯制考试考生参加市(州)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升学考试。考生的文化成绩,以初中升学考试科目成绩记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安排,考试时间应在全省初中升学考试之前进行。

6、五年一贯制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划定本地区低控制分数线,并于2015年8月20日以前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录取规则,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招生院校将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批准预录的名单及录取信息光盘于2015年9月20日前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审批手续。报考五年一

6、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照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的15%以内比例安排。

7.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转录数据库结构。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15年1月23日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月23日印发 共印100份

6、五年一贯制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划定本地区低控制分数线,并于2015年8月20日以前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录取规则,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招生院校将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批准预录的名单及录取信息光盘于2015年9月20日前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审批手续。报考五年一

4、五年一贯制考试考生参加市(州)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升学考试。考生的文化成绩,以初中升学考试科目成绩记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安排,考试时间应在全省初中升学考试之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