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乐1、招收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戏曲等,具有良好的声乐训练基础。2、测试内容:声乐作品(自选2首初试1首,复试1首,报名时将曲目及级别写在准考证上),听音模唱(单音、音组、旋律模唱及节奏模仿)。3、伴奏音乐自备(mp3格式或CD光盘,需有备份),伴奏人员不得进场。
2、报名地点:邯郸市一中中华校区南门报名处(33路终点站南行路口向东200米)。
2、测试时自备考试作品一首(报名时将曲目及级别写在准考证上),另备一首技巧性练习曲。
(2)评分标准:考生能够演绎出本舞蹈作品的舞蹈风格、具有舞台表现张力。
(3)要求:穿着本作品的舞蹈服装,不允许带舞伴,时间3分钟以内。
(2)评分标准:考生能够演绎出本舞蹈作品的舞蹈风格、具有舞台表现力。
(2)评分标准:考生能够演绎出本舞蹈作品的舞蹈风格、具有舞台表现力。
(4)作品难度:在作品中涵盖本舞种的基本功及翻、转、跳等技巧
(4)作品难度:在作品中涵盖本舞种的基本功及翻、转、跳等技巧。
(4)作品难度:在作品中涵盖本舞种的基本功及跳、转、翻等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