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的排名方法和顺序录取。安排专业时,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答案来源于:2015年华南农业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三十一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英语、日语、商务英语、翻译、汉语言文学、传播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会计学、财务管理29800元/学年;风景园林、服装设计与工程、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3980
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分管院长办公室联系人:何建平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
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分管校长办公室联系人:何建平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
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2号;邮政编码:510900
2015年华南农业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总则
2015年华南农业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2015年华南农业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2015年华南农业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2015年华南农业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