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违规办学行为等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办〔2015〕46号)精神,按照全省开展普通高考舞弊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坚持硬腕治考,严惩舞弊,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试中的违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
各地要健全并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各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辖区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逐级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多措并举,构建和完善考试安全防范体系。加强考试队伍建设,严格选聘涉考工作人员,优化考务人员组成,增加一线监考人员。加强全覆盖式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保密责任。加强对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全面提升考试实时监控能力。考生参加考试所用文具不得自带,所需文具由考区负责统一解决。逐步完善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制度,构建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诚信体系;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行为,如实客观记录违规人员的相关信息和行为,依申请接受招生学校、用人单位等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
各地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疫病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细化操作规程,认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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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18:09

加强监管,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措施,落实职能部门和专人负责责任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地完成。(一)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各高校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

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省招办根据高校提出的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经核实确认后,于同批次投档前投放,并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省级招办不得为争取调整计划数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51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高校调整计划应在有关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由省级招办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省级招办不得为争取调整计划数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高校招生来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级招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须在生源所在地公

51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高校调整计划应在有关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由省级招办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省级招办不得为争取调整计划数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高校招生来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级招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须在生源所在地公

2022年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问答我省如何强化考试安全和诚信制度建设?

加强规范管理和违规查处力度 为加强高校招生工作规范管理,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今年,教育部在以往出台的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高校招生“十项禁令”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二十六个不得”,对省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办、高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明确划定了“禁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

大力加强考试安全制度和体系建设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违规办学行为等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办〔

大力加强考试安全制度和体系建设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违规办学行为等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办〔

大力加强考试安全制度和体系建设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违规办学行为等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办〔

大力加强考试安全制度和体系建设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违规办学行为等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