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咨询处标志、《考场平面示意图》、《考生须知》,准备好《考生须知》等有关工作用品。
(2)考生报名交验《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工作人员与微机中考生基本信息核查、确认考生报名资格。
(3)考生按规定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工作人员依据《专业准考证》将考生情况填入《报名、编号登记表》。将核对无误后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还给考生,并发给考生《考生须知》。
(4)工作人员将整理好的《报名、编号登记表》张贴在醒目位置,要求考生按编号顺序排队,考生持《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加试准考证》参加初试。

3.复试候考处 复试候考处工作人员负责考生抽取考题到进场应试这一阶段的工作。 (1)工作人员由备考室将每组考生带到候考处,点名后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决定考生进入考场的考试顺序号,工作人员把考生的顺序号填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相应位置。 (2)考生每人抽取一套考题各自准备。 (3)工作人员分别将考生带入相应考场应试。 (4)工作人员把每位考生的考场号及考试顺序号填写在《报名、编号登记

2.备考室 备考室是考生初试、复试等候点名、准备应试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分为初试备考室和复试备考室。 进入备考室即视为开始考试,禁止携带、使用无线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备考室工作人员应在每天考试开始之前半小时,通知第一批考生进入备考室,并逐一审验考生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 (1)工作人员点名,宣读《考生须知》中的有关事项,告知考生将进场应试前的

考试科目(一)初试 1.自备新闻稿件播报(1分钟左右); 2.自备文学作品朗读(2分钟左右)。(二)复试 1.文学作品朗读或新闻播报; 2.主持人话题评述或材料(或图片)评述(依据给定的材料或图片,完成完整的口语表达,时间为2分钟左右);回答评委问题(评委依据考生的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提出问题,考生当场回答)。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不允许化妆,否则不得入场。

3.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附1: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初试评分细则 初试评判从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形象仪表三方面考查,决定是否进入复试。附1: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初试评分细则 初试评判从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形象仪表三方面考查,决定是否进入复试。

(二)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省统考评委工作; 4.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考试。 5.初试评委应从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本专业高校教师中选拔,复试评委应从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本专业教师中选拔。外聘评委一般应为外省高等院校具有中级职称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教师。

其他相关事宜省招办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提供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查询系统,并提供该类专业省统考分数段和专业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省招办按照全省该类本(分A、B两段)、专科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本(分A、B两段)、专科录取的专业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对在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年度招生

(二)考试实施1.报名咨询处 (1)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咨询处标志、《考场平面示意图》、《考生须知》,准备好《考生须知》等有关工作用品。 (2)考生报名交验《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工作人员与微机中考生基本信息核查、确认考生报名资格。 (3)考生按规定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工作人员依据《专业准考证》将考生情况填入《报名、编号登记表》。将核对无误后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还给考生,并发给考生《

1.普通话语音 普通话语音准确,基本没有方言,较少出现错音。 普通话语音准确,基本没有方言,较少出现错音。

命题原则(一)坚持正确的导向,依据专业考试科目,体现出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对考生所具备的基本专业要求。不出偏题、怪题。(二)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准确测试出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有利于高校选拔专业优秀学生。

1.报名咨询处 (1)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咨询处标志、《考场平面示意图》、《考生须知》,准备好《考生须知》等有关工作用品。 (2)考生报名交验《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工作人员与微机中考生基本信息核查、确认考生报名资格。 (3)考生按规定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工作人员依据《专业准考证》将考生情况填入《报名、编号登记表》。将核对无误后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还给考生,并发给考生《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