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和高校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监督监察,严格落实高校招生责任追究办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依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相应行政和纪律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高校将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高校或中学,不仅要取消其相关招生或推荐资格,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的、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等违规录取的考生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确保宣传实事求是,不得误导考生,不得乱许诺争抢生源,不得搞恶性竞争影响和损害考生的权益。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信访监察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扣压考生录取通知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违规收费,更不得与招生录取挂钩,严禁将提前交纳学费等任何费用作为是否录取考生或考生确认录取的依据。
各地要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的全覆盖式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采取多种有效的方式,教育和引导考生信守承诺,践行诚信考试,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行为;加强考试诚信档案建设,客观记录违规人员的相关信息和行为,依申请接受招生学校、用人单位等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加强对考试、录取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对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要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调查处理,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统筹管理力度,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各地要按照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要建立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台,从制订招生计划、发布招生信息、组织招生宣传、招生报名、实施录取等方面,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要根据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招生录取等相关政策,为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进城务

严肃纪律在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考生申报工作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行为,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教育系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在出具、审查、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等材料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帮助考生虚报、隐瞒、伪造、变造有关

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禁令。各高校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履行招生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严禁不按规定、不按志愿、不按批次招生,更不得不按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有偿招生,参

2022年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严肃考试纪律

加强规范管理和违规查处力度 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试中的违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在所有高考考试项目中,考生一旦被认定有“教育部令第33号”所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即无论考生是在文化统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还是在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作弊的,其本年度参加的所有高考项目成绩(包括省考、校考

2022年江西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问答对严肃中小学招生纪律有哪些明确要求?

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禁令。各高校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履行招生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严禁不按规定、不按志愿、不按批次招生,更不得不按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有偿招生,参

2022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四)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一经发现有滥发录取通知书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严肃招生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各地和高校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监督监察,严格落实高校招生责任追究办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依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相应行政和纪律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高校将予以下年度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