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附件1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名称: 学年 学期
学生
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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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民族 | 1寸学生照片 | |||||||||
学号 | |||||||||||||
身份证号 | |||||||||||||
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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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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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年级 | 班级 | |||||||||||
家庭
经济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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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主要
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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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家庭人口总数 | 人均
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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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助学
金的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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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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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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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评议组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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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学生
资助
管理
机构
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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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 (加盖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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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核
意见
及公
示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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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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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每学期开学初填写。(每学期重新申请)
附件2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和人社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人社部函〔2013〕55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我省罗宵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包括莲花县、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市、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乐安县等17个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春季学期为3月到7月,秋季学期为9月到次年1月。
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②学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由当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④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用学校名称学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1寸学生照片学号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户籍性质年级专业名称专业性质涉农非涉农班级家庭经济情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班级审核意见班级认定组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年月日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负责人公章年月日说明此表在新生入学时填写学生在校期间有效附件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学校名称学年学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1寸学生照片学号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2年11月6日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110号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财教201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答案来源于2015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校名称学年学期学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1寸学生照片学号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入学时间专业名称年级班级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住址主要收入来源联系电话家庭人口总数人均年收入申请助学金的理由申请人签名年月日班级审核意见班级评议组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年月日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负责人公章年月日说明每学期开学初填写每学期重新申请附件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
第八条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学校应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附件2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答案来源于2015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用学校名称学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1寸学生照片学号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户籍性质年级专业名称专业性质涉农非涉农班级家庭经济情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班级审核意见班级认定组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年月日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负责人公章年月日说明此表在新生入学时填写学生在校期间有效附件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
2015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金申请指南
2015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国家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
2015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为了规范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金管理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教200796号同时废止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校名称学年学期学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1寸学生照片学号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入学时间专业名称年级班级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住址主要收入来源联系电话家庭人口总数人均年收入申请助学金的理由申请人签名年月日班级审核意见班级评议组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