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2.“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教育部财政部2015年8月25日附件1“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
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3.对于“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省份,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指导意见分配招生计划。
2.2017年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教育部2017年5月10日
1.加大招生计划对中西部地区支持力度。地方高校跨省招生计划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协商安排。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本地高等教育资源的统筹,加大对所属高校跨省招生计划的宏观引导和调控,指导所属高校将招生计划继续向录取率相对较低的甘肃、贵州、宁夏、江西、广东、山西、四川、西藏、陕西、云南等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倾斜。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
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各地和高校要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丰富的东部省份要指导所属高校继续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大来源计划存量调整,进一步增加中西部地区和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的跨省招生名额。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根据国家政策与导向、重点高校分布与规模等情况,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
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各地和高校要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丰富的东部省份要指导所属高校继续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大来源计划存量调整,进一步增加中西部地区和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的跨省招生名额。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根据国家政策与导向、重点高校分布与规模等情况,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