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5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总则

2015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3-29 13:23:21 解决时间:2022-02-16 09:35

满意答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部标代码:13514

第三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

邮政编码:730101

学院网址:http://www.***

电子邮件:bwxy@***

招生联系电话:0931―5272600

0931―4511096(兼传真)

第五条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省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常设机构。

第七条 学院以工科为主,文、理、经、管、艺多学科相结合,现有九个系,35个本科专业招生。

第八条 学院根据本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情况、区域经济发展和历年录取成绩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简章、招生指南、招办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录取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行政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120%。首次进档考生均视为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首次进档考生,非首次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则依据考生填报的参考志愿作适当调整。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对专业服从调剂者,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安排适当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工艺美术(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认可甘肃省美术类统一考试的专业课成绩;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各类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挡、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要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CC(含)以上,录取时主要考虑语数外三门统考科目成绩,在同等条件下考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考生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十七条 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学院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时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2]1172号)文件规定。

学费:文史、经管类专业每人每学年9800元,理工类专业每人每学年11000元,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12000元。

住宿费:4人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人每学年900元;8人间每人每学年800元。

第二十二条 优秀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制度。另外,学院还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其它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15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2-02-16 09:35

网友推荐

招生录取2022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简章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能力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保证生源质量,学校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可视生源状况在本校专业之间调整招生计划。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招生对象2022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简章

(一)按国家计划招收、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免试资格。
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4.在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5.高职(专科)在读期间专业综合侧评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
(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并有退役证的省内外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业能力测试2022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简章

1.考试形式:我校专业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面试内容分为专业知识提问、综合素质评价两项,满分100分。2.测试考试大纲:面试时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以我校公布的各大类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大纲为依据。3.考试时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第一轮测试时间为2022年3月3日9:00―11:00;第二轮测试时间为2022年3月13日9:00―11:00。4.测试地点: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311号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因省外实习或疫情中高风险区的学生可申请参加线上专业能力测试(线上测试申请事宜请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5272600)。

联系方式2022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简章

1.报名咨询电话:0931-传真:0931-4511096
2.部门: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http://www.***/
4.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311号邮编:730101

推荐学校
兰州工业学院 、 兰州城市学院 、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 兰州文理学院 、 兰州工商学院 、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 兰州工业学院 、 兰州理工中专 、 兰州铁路技工学校 、 兰州城市建设学校 、 兰州文理学院 、 兰州电力技术学院 、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 兰州电力学校 、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 兰州女子职业学校 、 兰州第一职业学校 、 兰州旅游职业学校(兰州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 兰州航空工业技工学校 、 兰州阿拉伯语中等专业学校 、 兰州通用机器厂技工学校 、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 、 甘肃石化技师学院 、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 甘肃省国防科技学校

相关问答

  • 我要读技校

    2020年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总则

    1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部标代码13514第三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311号邮政编码730101学院网址电子邮件招生联系电话兼传真第五条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省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

  • 中专学校

    2018年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总则

    2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部标代码:13514第三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邮政编码:730101学院网址:http://www.

  • 中专学校

    2019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总则

    3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部标代码13514第三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311号邮政编码730101学院网址电子邮件招生联系电话兼传真第五条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省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

  • 中专学校

    2017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总则

    4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部标代码13514第三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邮政编码730101学院网址电子邮件招生联系电话兼传真第五条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省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 中专学校

    2018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总则

    5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部标代码13514第三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邮政编码730101学院网址电子邮件招生联系电话兼传真第五条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省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 中专学校

    2016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总则

    6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部标代码13514第三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邮政编码730101学院网址电子邮件招生联系电话兼传真第五条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省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 我要读技校

    2014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总则

    7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部标代码13514第三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邮政编码730101学院网址电子邮件招生联系电话兼传真第五条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省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 中专学校

    2013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总则

    8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部标代码13514第三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邮政编码730101学院网址电子邮件招生联系电话兼传真第五条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省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 中专学校

    2021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总则

    9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兰州博文科技学院部标代码13514第三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311号邮政编码730101学院网址电子邮件招生联系电话兼传真第五条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原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2002年由兰州交通大学申办成立2004年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

  • 我要读技校

    2015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总则

    10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部标代码13514第三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邮政编码730101学院网址电子邮件招生联系电话兼传真第五条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省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