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录取考生每学年须向学校缴纳学杂费(交费金额与当年本科生相同)。学生学习期间生活费用自理,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承担。
入学与管理1、被录取考生须持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故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2.学生入学报到时,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自行决定。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大气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1.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请考生于2015年6月10日左右通过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的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状态。
录取1.录取原则:结合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被录取考生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否则不予录取。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15年7月3日左右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jwc..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甘肃省招办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2.现场确认。初审合格者需准备现场确认用材料:《兰州大学2015年大气科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由就读学校提供证明);大学已修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各种职称、专业等级、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请初审合格者持以上材料于2015年6月26日9:00-12:
4.参考书目:《高等数学》兰州大学出版社;《大学计算机基础》陈晓云,高等教育出版社;《大气探测原理与方法》张文煜,气象出版社;《天气学原理和方法》朱乾根,气象出版社《大气物理学》盛裴轩,北京大学出版社
2.学生入学报到时,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自行决定。
报名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2.已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非大气科学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可由就读学校提供证明)。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学制及招生计划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二年,招生计划15人。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录取考生每学年须向学校缴纳学杂费(交费金额与当年本科生相同)。学生学习期间生活费用自理,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承担。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录取考生每学年须向学校缴纳学杂费(交费金额与当年本科生相同)。学生学习期间生活费用自理,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