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试科目1.法律(非法学)类别、领域名称(代码)、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编码及名称备注※066法学院0931-8913730◆法律(非法学)(035101)00不区分研究方向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复试笔试科目:法理学1.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宪法学、民法学。2.法律(法学)类别、领域名称(代码)、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编码及名称备注※066法学院0931-8913730◆法律(法学)(035102)00不区分研究方向①10
七、联系方式(一)方式一部门:兰州大学法学院办公室地点:甘肃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电话:0931-8913730联系人:吴老师(二)方式二部门:兰大法学院广东教育基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23栋-216-222室电话:020-87688090、020-87683512、联系人:陈飞霞老师邮箱:chenfeixia008@http://ge..cn/enroll/master/zsjz/201409/mailto:chenfeixia008@【字体:】
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特定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四、报名(一)网上报名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按要求进行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报考点选择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
(二)法律(法学)1.符合(一)中1、2、3、4各项要求。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六、录取与培养(一)按定向类别录取者,在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按非定向类别录取者,须在入学前将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工资关系、户口关系是否迁入我校,由考生自主确定),毕业时按毕业当年国家就业政策自主就业。(二)法律(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学制三年。(三)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一)法律(非法学)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考点选择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招生规模具体招生人数将于2015年3月确定,并在复试前向参加复试考生公布。2014年我校招收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145人,我校招收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