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若考生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的),须带原件。
(二)通过生源所在县、区招办报名且取得2015年普通高考资格,获得考生号。
(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
(三)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3、报考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及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的中职类考生需交验中级工资格书。4、若考生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的),须带原件。5、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寸)2张。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专业志愿填报办法:1、加工制造类考生可填报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三个专业中的任意两个;2、信息技术一类考生可同时填报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两个专业;3、信息技术二类考生可同时填报应用电子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两个专业;4、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化艺术类考生都可填报学前教育专业;5、所有类别考生均可填报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专业;
(十)所有录取考生除不能转专业及转学外,和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022年泸州职业技术学院“9+3”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告知书家长不进校,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
(十)已录取考生除不能转专业及转学外,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免试要求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审核,通过审核者免试录取,不再参加高考。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九)已录取考生不得退档,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