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招生就业科转交《公示表》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给学生科审核学生是否在读,学生科在纸质文档上盖章确认后,将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转交招生就业科。
在系统中进行申报、上报主管部门审批(10月27日~10月28日)经审批同意后,招生就业科要同步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上提交免学费申请,确保系统数据同纸质材料相一致,对转退学学生应及时进行登记和清理,一个月内须完成学籍异动处理操作。梅州市技师学院2015年8月28日
班主任填写《公示表》(9月28日-9月29日)各班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填写《免学费学生名单公示表》,检查无误后上交《公示表》的电子文档给招生就业科。
2、班主任根据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标准初步核查资料并出具意见;
班主任填写《汇总表》、上交学生申请表(10月19日~10月20日)公示结束后,由招生就业科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10月18日下午下班前放至FTP)下发给各班,由班主任根据名单填写《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经核对后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及学生申请资料交招生就业科汇总和保存,由招生就业科填写《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统计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审批。
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9月2日-9月11日)班主任根据粤财教[2013]54号文件精神按2015年秋入学报到人数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申请表》,农村(含县镇)学生递交户口本复印件(复印户主及本人所在页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需由班主任核查原件后签名为准,城市学生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招生就业科汇总公示(10月10日~10月18日)招生就业科将公示名单统一汇总后在校园网及校内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进行拍照、录像留存。
8、由招生就业科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逐个审核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梅州市技师学院
4、招生就业科对系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逐个对申请学生进行访谈或家访,进一步核实学生情况;
3、系部对班主任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出具意见,发现疑问时须通知学生本人核对;
学生科复核在读情况(9月30日-10月9日)由招生就业科转交《公示表》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给学生科审核学生是否在读,学生科在纸质文档上盖章确认后,将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转交招生就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