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30日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6月3日前,审核通过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可通过"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参加学校考核资格。

报考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015年3月1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请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于3月15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9)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章。)。(10)2017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章。)。(10)2017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章。)。

3、资格认定及专业分配(1)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入选合格考生。(2)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时专业志愿、测试成绩和各专业计划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确定入选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将通过专业调剂确定其入选专业。(3)入选合格名单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

(一)报名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按要求报材料的考生不予审核,视为不合格处理)。在审核过程中,将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平时成绩、获奖情况及其他证明自身特长、优势的材料等确定考生能否获得我校考核资格。获得我校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cn/)公示,考生也可通过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查看审核结

(一)报名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按要求报材料的考生不予审核,视为不合格处理)。在审核过程中,将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平时成绩、获奖情况及其他证明自身特长、优势的材料等确定考生能否获得我校考核资格。获得我校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cn/)公示,考生也可通过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查看审核结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终确认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须根据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5、考试结束后,学校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以及“阳光高考”公布拟录取资格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录取资格确定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2、学校将在2015年6月20日前对获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拟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终确认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拟录取资格。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农村学生单独招

四.资格确认1.资格确认及公示:测试合格后的考生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2.获得资格者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和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资格。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终确认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须根据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报考资格审核1、5月30日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2、6月3日前,审核通过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可通过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参加学校考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