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申请恢复学籍,需提交书面材料。请考生下载附件表格(《恢复学籍申请表》),一式三份填写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申请恢复学籍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前。(表格材料可以由考生本人直接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局的挂号信函或EMS特快专递邮寄,不接受快递公司投递。)
八、录取及收费政策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拟定录取名单。1、考生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与否。2、报考“单考”、“少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确定录取与否。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2)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4、各学院对本学院硕士专业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
6.考生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6月6日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邮政编码:210044单位名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8731201联系人:周老师附件:恢复学籍申请表.doc
15.网上报名期间,研招网系统报名提示学籍或学历校验有问题时,考生如何解决?
九、公共管理学院保留对本细则的解释权。公共管理学院2017年3月18日
1.根据教育部规定,保留学籍考生占用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支教团学生统一保留学籍1年(实际入学时间为2018年9月)。
1.根据教育部规定,保留学籍考生占用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支教团学生统一保留学籍1年(实际入学时间为2018年9月)。
九、保留学籍政策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保留学籍考生占用当年的招生计划。我校除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国防生外,原则上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学籍。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申请保留学籍,必须出具证明材料,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保留学籍申请表》(附件3),在2017年4月25日前提交至拟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生院汇总,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录取及保留学籍手续。
九、保留学籍政策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保留学籍考生占用当年的招生计划。我校除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国防生外,原则上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学籍。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申请保留学籍,必须出具证明材料,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保留学籍申请表》(附件3),在2017年4月25日前提交至拟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生院汇总,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录取及保留学籍手续。
八、保留学籍政策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保留学籍考生占用当年的招生计划。我校除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国防生外,原则上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学籍。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申请保留学籍,必须出具证明材料,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保留学籍申请表》(附件3),在2015年4月25日前提交至拟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生院汇总,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录取及保留学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