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後我校將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和面試情況,擇優錄取。經學校確認錄取名單後,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並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備案。
錄取原則我校將根據申請者的面試成績和學測成績,擇優錄取。
錄取原則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學測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素質擇優錄取。經教育部考試中心對我校上述預錄取考生進行“學測”成績確認後,我校招生辦公室將預錄取的臺灣免試生名單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學生辦公室審核,審核合格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並於2017年7月底8月初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錄取原則 面試後我校將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和面試情況,擇優錄取。經學校確認錄取名單後,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並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備案。
錄取原則根據申請者的面試情況和“學測”成績等綜合考慮,擇優錄取。招生辦公室將通過郵件或電話告知學生面試結果,並將面試合格學生資訊報送聯招辦。由該辦公室統一辦理所有臺灣學生入學錄取手續,並將所有錄取名單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在網上實施電子註冊。
錄取原則面試後將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和面試情況,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錄取。確認錄取的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並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備案。
錄取原則面試後將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和面試情況,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錄取。確認錄取的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並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備案。
錄取原則面試後將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和面試情況,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錄取。確認錄取的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並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備案。
第五條錄取原則面試後將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和麵試情況,由我校決定是否錄取。確認錄取的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並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備案。
錄取原則面試後將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和麵試情況,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錄取。確認錄取的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並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備案。
錄取原則 面試後我校將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和面試情況,擇優錄取。經學校確認錄取名單後,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並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