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文史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并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3)体育术科测试合格并且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的非体育类专业志愿。

合法稳定住所:户籍考生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作为其父亲或者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在本自治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一)具有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机构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自建房《房屋所有权证》; (二)具有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和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出具的《居住证明》; (三)借住的房屋须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房

第二条 考生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四)户籍和学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计算,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全日制高

第八条 本规定由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规定中有关名词解释 一、监护人:监护人的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只有前一顺序监护人失去监护资格的,才认为下一顺序监护人有监护资格;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监护权的须有合法手续。 二、合法稳定住所:户籍考生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作为其父亲或者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在本自治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一)具有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机构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自建房《房屋所有权证》; (二)具

(四)户籍和学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计算,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3年,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须提

25、报考类别对填报志愿的限定:(1)文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文史类专业。(2)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并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3)体育术科测试合格并且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的非体育类专业志愿。

25、报考类别对填报志愿的限定:(1)文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文史类专业。(2)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并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3)体育术科测试合格并且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的非体育类专业志愿。

第六条 上述规定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执行。答案来源于: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规定(修订稿)

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年限及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 (一)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实际就读及完成规定学制年限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中小学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学生学籍是指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2.实际就读是指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明和普通高中阶段高高高三学年学生在校学习的写实性证明材料,包括学科课程标准所设置的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修习情况(含学分及成绩),规定

(一)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实际就读及完成规定学制年限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中小学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学生学籍是指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2.实际就读是指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明和普通高中阶段高高高三学年学生在校学习的写实性证明材料,包括学科课程标准所设置的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修习情况(含学分及成绩),规定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一)获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二)获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结业证书; (三)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管理办法》(宁教基[2011]109号),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书》。答案来源于:2017年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