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管理。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计划编制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编制本校招生来源计划。
教育部负责汇总全国所有高校报送的来源计划,备案后统一分送下达给各省。省级招办依据教育部分省来源计划,与高校核对落实分专业招生计划(即生源计划)和相关说明,集中汇总后在本省高考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发布。
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汇总、分送、调整、执行管理等,都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而招收的学生,以及未经省级招办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录取时,如果填报志愿的考生数多于招生院校公布的在青招生计划数,且生源充足,高校可以利用预留计划顺扩,但不允许点招。顺扩的步骤和程序是,高校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添加顺扩计划,省招办依据考生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按照高校添加的顺扩招生计划数等额投档。

港澳院校内地招生 港澳院校在内地的招生分为单独招生院校、分配生源计划实施网上远程录取院校两种类型。 港澳院校在内地的招生分为单独招生院校、分配生源计划实施网上远程录取院校两种类型。 (一)单独招生院校 院校不作分省计划,采取根据考生本人申请,由高校对考生进行“面试+外语口试”等考核,再参考当年高考成绩基础上的单独招生方式。单独招生院校的报名办法可通过网络查询或从院校公布的招生章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 详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体育类招生 体育类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并达到我省确定的文化课成绩低控制分数线的,可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 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批次非体育类院校或专业志愿。 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确定的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确定低控制分数线并排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五年直升又称五年一贯制,也称初中起点大专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前两年学习基础课程,后三年学习高职课程。在完成前两年学制的当年,就地参加转段直升高职报名,由省招办负责录取并向教育部注册。大专学业期满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

高职院校单考单招 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国家授权高职院校开展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简称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生源范围主要为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报考专业与其中职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我省8所高职院校的单考单招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参加了单考单招的考生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考单招计划纳入高职院校当年招生计划总

艺术类招生 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加强对艺术类招生的监督管理。除教育部允许可单独组织校考、不编制分省计划的艺术类院校外(含国家各部委所属院校),其余院校须认可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否则其自行组织的校考、确定的录取名单我省均不予认可。 同一考生在上述多所院校参加艺术类校考并取得合格证或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要填写《青海省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志愿表》。录取时,省招办严格按照考

9.省内高职院校面向青南四州、循化县、化隆县定向招生计划。

(二)分配生源计划实施网上远程录取院校 和内地高校一样,采取由院校作分省招生计划,省招办公布院校在青招生计划和有关要求,高考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填报志愿,再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方式。招生院校有:香港中文大学[微博]、香港城市大学。 港澳院校均不认可照顾加分,一律按考生高考实际成绩投档录取。 和内地高校一样,采取由院校作分省招生计划,省招办公布院校在青招生计划和有关要求,

招生计划 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管理。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计划编制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编制本校招生来源计划。 教育部负责汇总全国所有高校报送的来源计划,备案后统一分送下达给各省。省级招办依据教育部分省来源计划,与高校核对落实分专业招生计划(即生源计划)和相关说明,集中汇总后在本省高考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发布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为了促进教育公平,增加农牧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引导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健康发展和支持贫困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国家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招收农村户籍学生,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