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招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考试、阅卷评分等工作。
6.学院成立由安全保卫副院长为组长,保卫处长为副组长的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1.提交材料:(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4张。(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以上奖项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二)考试内容1.文化基础综合笔试高职单招“9+3”毕业生考试参照《2013年藏区乡镇事业单位招录(聘)2010级应届“9+3”毕业生笔试考试大纲》命题。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高职单招“9+3”毕业生考试参照《2013年藏区乡镇事业单位招录(聘)2010级应届“9+3”毕业生笔试考试大纲》命题。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
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邮政编码:610100咨询电话:028-监督电话:028-学院招生网:http://www.联系部门: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邮政编码:610100咨询电话:028-监督电话:028-学院招生网:http://www.sa
实施原则1.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一)2015年3月10日--29日,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现场报名。
1.提交材料:(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4张;(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免试入学申请表》。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9+3”学校2012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符合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9+3”学校2012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二)招生专业:2015年“9+3”单独招生专业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类别学费标准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技术一类4800元/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信息技术
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4、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
(一)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4.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
(一)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4.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