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学校简介第十一条办学规模:学校现有9个二级学院,25个本科招生专业、18个专科招生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生源覆盖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第十二条办学特色:经过67年历史的积淀,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逐步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注重发挥青年院校的政治优势,秉承“德才兼备,自强不息”的校训和“朝气蓬

第二章学校简介第十一条办学规模:学校现有10个二级学院,开设43个本、专科招生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目前拥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生源覆盖全国17个省(市、区),学校招生规模和生源结构不断改善,生源质量逐步提升,社会声誉不断提高。第十二条办学特色:经过66年历史的积淀,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逐步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注重发挥青年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n/)查询。

第二十四条普通文、理专业录取规则:1.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2.专业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春季高考录取按照《山东省2015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招生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纪委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招生违纪案件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