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录取政策拟录取考生需按照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单独填报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学校与专业填报我校及公示专业(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资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我校即按公示专业录取。
(二)报名程序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n/zzbm/)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报考类型选择“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考生需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与其他高中阶段获得的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确认完成报名。
4、学习成绩优秀(所在中学总成绩排名前5%),道德品质良好,对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有浓厚的兴趣。
组织与监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由校招生委员会领导,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执行、监察处全程监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相关名单,将按有关要求报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邮箱:sufejwsj@mail..cn
咨询咨询电话:021-(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办)邮箱:zb@mail..cn网址:zs..cn
招生计划及专业本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招生专业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法学类、财政学类、投资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公共管理类、新闻学、社会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类、数学类。
招生对象本计划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该地区符合相关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1、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3、高中阶段获得数学、化学、物理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
其他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其他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14年4月3日
其他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