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专业:录取总分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和校考成绩组成,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录取总分的70%。
2.艺体类专业:录取总分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和校考成绩组成,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录取总分的50%。
3.以上校考测试方式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五收费标准试点院校的收费标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794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行2000120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高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38号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8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松江大学园区公办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12118号等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答案来源于202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
2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3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42022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日程简表附件12022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名单编号院校名称编号院校名称1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16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有限公司2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17上海立达学院有限公司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有限公司18上海电机学院4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9上海工程技术大学5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20上海商学院6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1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7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2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8上海杉达学院2
二考生体检工作由试点院校组织附件12022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名单2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3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42022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日程简表附件12022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名单编号院校名称编号院校名称1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16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有限公司2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17上海立达学院有限公司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有限公司18上海电机学院4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9上海工程技术大学5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20上海商学院6上海城建职业
3.以上校考测试方式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二)不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试录取办法1.一般专业:录取总分由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和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或校考成绩组成。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和校考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占比不得低于录取总分的50%。试点院校以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办法同上,录取时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及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或校考成绩比例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
(一)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试录取办法1.一般专业:录取总分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和校考成绩组成,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录取总分的70%。2.艺体类专业:录取总分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和校考成绩组成,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录取总分的50%。3.以上校考测试方式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
(三)志愿填报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多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选项。
(2)艺体类专业:考试录取办法同上,录取时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比例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试点院校以总分从高到低,可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或参考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思想品德评价等,对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毕业生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试点院校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
1.一般专业:录取总分由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和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或校考成绩组成。试点院校以录取总分结合学校的校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和校考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占比例不得低于录取总分的50%。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和校考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占比例不得低于录取总分的50%。
2.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