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开始前,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其中,报名参加转段升学的考生必须是转段升学试点项目的学生,否则不予报考。 应届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在非学籍所在地报名的还须提供学籍证明。往届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与中职校毕业证书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报名参加对口单招
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随机编排,并于2015年1月5日前将编排信息发至市招考办。《准考证》由市招考办发给考生本人。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9、学院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
3月20日至22日,市教委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退役士兵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特殊情况考生,由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到试点院校所设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每名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报考2所试点院校,每所院校可报3个专业。(一)各试点院校以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同分时,依次比较艺术人文成绩、数学基础成绩、生活英语成绩。根据以上录取规则,各试
4、根据市教委规定,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资格名单并终被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高校确认录取,一律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9.学院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
9.学院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
8.学院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
3.市教委于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
3.市教委于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