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经申请学生签字捺指印、村、镇民政部门盖章、签字)2份A4纸;
(2)高校新生及省外就读大学生提交《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高校新生在就读高中领取2份A4纸;省外就读大学生在区资助中心网站下载),省内大学生提交《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A4纸(在就读高校领取2份A4纸);
(3)学生证复印件两份A4纸(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
(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A4纸(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户口本户主页与户主详细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另一共同借款人户口详细页与学生本人详细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5)省外高校出具的未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佐证材料(如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优抚证、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住院证明、村镇区民政部门、区扶贫办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资料。)
(7)《陈仓区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2份A4纸(区资助中心网站下载打印)。
(8)高校出具的年度学费、住宿费证明。
2、高校新生:2015年8月1日至20日,在参加高考的高中学校提交资料。3签订合同时间:在校生预计在8月中旬,高校新生8月下旬(具体日期、地点请及时关注区资助中心网站www..com或致电咨询)。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
2.外省在校大学生自行填表(电脑输入并打印,签字部分需手写)-家庭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盖章即可)-学生向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不需要学校资助中心审核)。2018年6月22日前,将二级学院将申贷学生填写的《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表格一式两份和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电子版、纸质版盖章),统一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后,由各二级学院将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案例:某位大一新生2018年申请一笔期限为17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如下:时间还本付息日应还本金和利息在校期间---------无需承担本金和利息毕业当年2022年12月20日承担本年度9月1日至12月20日的利息,共111天,只需偿还利息2023年12月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案例:某位大一新生2018年申请一笔期限为17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如下:时间还本付息日应还本金和利息在校期间---------无需承担本金和利息毕业当年2022年12月20日承担本年度9月1日至12月20日的利息,共111天,只需偿还利息2023年12月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5)因突发性变故造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家庭居住地均在陕西省。
2、在校生续贷款应提交依下为顺序的纸质资料:(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经申请学生签字捺指印、村、镇民政部门盖章、签字)2份A4纸;(2)省内大学生提交《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在就读高校领取2份A4纸);省外大学生提交《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区资助中心网站下载打印2份A4纸);(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家庭成员享受当年城镇或农村低生活保障政策。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县区民政部门颁发并经当年审验过的《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城市、农村居民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的原件与复印件。(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孤儿、烈士家庭、优抚家庭等相关证
1、首次贷款学生应向学校提交依下为顺序的纸质资料:(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经申请学生签字捺指印、村、镇民政部门盖章、签字)2份A4纸;(2)高校新生及省外就读大学生提交《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高校新生在就读高中领取2份A4纸;省外就读大学生在区资助中心网站下载),省内大学生提交《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