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送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一)报送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报送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至5月30日,报送时必须使用陕西省艺术类专业课合格考生信息报送系统(网址:http://www..cn),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各高校使用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在陕录取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送系统。全部信息通过网络

1.专业课校考成绩可在本科、高职(专科)层次通用的,必须在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分别报送考生信息。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五)取得外省院校未包含在我省统考专业目录内的专业课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

(三)取得专业课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

(四)取得未包含在我省统考专业目录内的专业课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相应的院校及专业。

(二)取得专业课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

(三)专业课统考合格考生,可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

(四)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属于我省统考类专业的,其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

(四)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属于我省统考类专业的,其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

(三)专业课统考合格考生,可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