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省内高校表演类专业课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招生计划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等规定编制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在陕招生的艺术类计划必须明确艺术(文)、艺术(理)类别,我省不受理文、理兼招的艺术类计划。有条件的院校尽可能实行按专业大类编制并公布招生计划、按专业大类投档录取的办法,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进一步提高录取的

(二)省内高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时间和考试内容由西安音乐学院另行通知。

(四)播音编导类、表演类专业课校考(或联合校考)组织管理必须严格规范。专业课校考办法由各招生院校制定,报省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各院校务必加强对专业课校考的领导,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考试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1.专业课校考实施办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2.校考内容设置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公开的原则,确保校考组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绩有较高的效度、信

(七)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为上述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参加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B段及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的美术类专业,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我省规定的投档录取规则不一致,以我省规定为准。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段进行,艺术类本科分A段、B段、C段3段;艺术类专科分A段、B段2段。其中,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科B段实行梯度志愿模式;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1.艺术类本科A段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

(二)2012年我省统一实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省内高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不再组织校考。在陕招生的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其他省外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在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录取。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

(三)2013年我省统一实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省内高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不再组织校考。省外高校在陕招生的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省外其他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在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内高校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专业课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录取。省外高校艺术

5.同一专业方向实行联合校考的,其合格考生信息必须分校报送。

5.同一专业方向实行联合校考的,其合格考生信息必须分校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