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等有关工作要求按《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41号)规定执行。
(二)考生补报名时选报的科类原则上不得为艺术(文)、艺术(理)。
(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已结束的县(区),应在补报名工作结束后,安排对有关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
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区)、专业课考试考点院校要高度重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类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执行政策严格,程序规范严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不出纰漏。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确保艺术类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各招生
(二)对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学籍或户籍要求者: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2.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
报名条件(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二)除基本条件外,报考者还应符合下列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二)除基本条件外,报考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2.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3.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在我省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
2019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第三次补报名及考试录取工作通知有关要求
(二)考生补报名时选报的科类原则上不得为艺术(文)、艺术(理)。
补报名时间2015年2月13日至15日,拟补报名的考生经户口所在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合格,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办理补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要求(一)考生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等有关工作要求按《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41号)规定执行。(二)考生补报名时选报的科类原则上不得为艺术(文)、艺术(理)。(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已结束的县(区),应在补报名工作结束后,安排对有关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