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年内无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具体流程:
1、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公众号;
2、点办事大厅;
3、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可在本站首页录取查询处获知);
4、进入页面,学杂费标签;
5、右上角选择缴费金额。(根据入学须知选择相应金额)
开学报到时,依据相关凭证直接在辅导员处领取缴费收据,领取相关物品,办理入住。

第十二条奖助学金管理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资金由学院计财处负责管理,建立专账,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同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第五条 我院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努力学习,成绩合格,学年内无补考科目;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申请参评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持家庭所在地乡、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家中有特殊情况的须同时持有家庭

第七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三)生活俭朴,学习态度端正,一等助学金学年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二等助学金学年成绩平均分在70分以上,三等助学金学年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四)需有社区(村)、街道(乡)、区(县)同时认定的三级贫困证明。凡有低保证、父母残疾证、孤儿证、军烈

第三条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程序中职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院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如下:符合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申请并领取《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连同贫困证明(三级贫困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及其它贫困证明上交班级。各班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按照20%的比例确定学生名单,并上报各系。各系对上报的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在系内进行不少于

第四条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和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审程序操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不正之风。学院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职国家助学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及时将助学金发给学生,不准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1、学校为2014级及以后的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具体细则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有6000元的助学金,一般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并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学金等级以终的评定结果为准。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如下各项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者;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纪律观念强; 3、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加义务性、公益性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良好道德修养者; 4、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依据《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意见》(晋财教[2007]148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

第四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我校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的资格审查,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杜绝虚报、漏报;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十三条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年内无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