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补修流程补修学分的同学请参照本学期“2017级研究生课程表”和“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含在职)课程目录及考试时间安排”进行补修,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硕士研究生学分补修申请表”交至培养科。1.2017级研究生课程表:研究生学院主页-教育培养-课程表2.硕士研究生学分补修申请表:研究生学院主页-常用下载-培养工作3.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含在职)课程目录及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五、其他1.本学期部分课程已停开或延期开设,建议同学新增其他课程进行学分补修。2.确因需要补修延期开设的课程,请同学根据延期开设时间进行补修。具体停开和延期开设的课程请参照下表。(1)公共类课程中本学期暂停开设的课程:序号课程名称开课院系1社会卫生状况与政策分析公共卫生学院2临床毒理学公共卫生学院3环境医学概论公共卫生学院4老年医学(基础)基础医学院(2)各临床院系开设课程中,除下表所列课程,其余院系所开临床类课程均暂停开课。序号课程名称开课院系开课时间1《医学影像学新进展》第一临床医学院下学期2《临床诊疗及思维能力》第一临床医学院下学期4《外科学新知识
(1)公共类课程中本学期暂停开设的课程:序号课程名称开课院系1社会卫生状况与政策分析公共卫生学院2临床毒理学公共卫生学院3环境医学概论公共卫生学院4老年医学(基础)基础医学院
一、课程补修流程1.补修课程的同学请参照本学期“硕士研究生补修学分课程目录”和“2015级研究生课程表”进行补修,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硕士研究生学分补修申请表”交至培养科。具体流程如下:注:表格下载地址1.研究生补修学分课程目录:见本通知附件2.2015级研究生课程表:研究生学院主页-教育培养-课程表3.硕士研究生学分补修申请表:研究生学院主页-常用下载-培养工作
五、其他1.因教学改革,有部分课程已停开或延期开设,建议同学新增其他课程进行补修。2.确因需要补修延期开设的课程,请同学根据延期开设时间进行补修。具体停开和延期开设的课程请参照“硕士研究生补修学分课程目录表”中的表2。3.2013级研究生的各学期英语课程补修均在本学期进行,在补修申请表中请务必注明补修第几学期(第一或第二)。英语教材请关注2015级研究生课程指南。附件:硕士研究生补修学分课程目录
三、课程学分要求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计划顺利完成,补修学分的课程将按照本人入学时课程学分设置标准给予相应学分。
四、补修申请要求1.研究生学院只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组织研究生学分补修工作,第二学期不安排研究生教学工作(院系开设课程除外),请同学务必在第一学期进行课程补修。2.《硕士研究生学分补修申请表》交表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3.各门课程考试时间请查询‘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含在职)课程目录及考试时间安排’。
二、补修课程要求研究生补修学分可选择重修课程或新增课程,要求如下:1.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若未达要求,应按照本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将不及格的课程重修及格。(因教学改革,本学期已停开或延期开设的课程重修办法请参照第五条)2.所有课程已及格但总学分仍未修够,可新增课程补足学分,但必须上课后方可参加考试。新增课程应按照当年选课规则选修。(例如:某门课程适用对象为专业学位学生,则学术学位学生不能选)3.不能新增带有实习和实验课的科目。(只接收该类课程的重修申请)4.所有带实习、实验、论文的课程,重修考试后所公布的成绩仅为卷面成绩,请按照“研究生重修课程补登实验分流
三、课程学分要求1.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计划顺利完成,补修的课程将按照本人入学时课程学分设置标准给予相应学分。2.2013级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英语学分核算只需将两学期成绩相加≥140分即满学分,单学期成绩不作要求。英语学分将在第六学期末由成绩管理系统核算,之前成绩库中不显示。
二、补修课程要求研究生补修课程分为重修和新增两类,请同学按照下列要求进行补修:1.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若未达要求,应按照本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将不及格的课程进行重修(成绩≥60分)(因教学改革,本学期已停开或延期开设的课程重修办法请参照第五条)。2.所有课程已及格但总学分仍未修够,可新增课程进行补修学分,但必须上课后方可参加考试。3.不能新增带有实习和实验课的科目。(只接受该类课程的重修申请)4.所有带实习、实验、论文的重修课程,考试后所公布的成绩仅为卷面成绩,请按照“研究生重修课程补登实验分流程”的要求完成成绩合分。5.考试成绩≥70分的课程不接受重修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