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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2015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7-10 13:00:06 解决时间:2022-06-0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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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将按规定预留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等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按规定使用。

答案来源于:2015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中专 2022-06-0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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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说明2021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及相关备案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每生每学年600元/9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文件规定,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学校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每年2750元、4400元两个等级;学校综合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爱心基金;学校单项奖学金等。
(2)红河国际学院(中加合作办学)和中澳合作办学项目单独设有留学奖学金和访学激励金。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贷款;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关程序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金评比过程、评比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持有效证件到学校申请免学费、住宿费。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2021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1.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办法说明2021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1.调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按照有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各专业批次设置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按照“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
(2)按照“专业组+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3分,2、3志愿2分,3、4志愿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的处理
学校采用考生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若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或物理学科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科或历史学科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如生源地所在省(区、市)招考委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办法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有明确说明,则以所在省(区、市)招考委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办法为准。
(4)专升本的录取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6.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沈阳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7.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3
传真:024-31975265
网址:http://www.sie.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
沈阳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7日

专业设置说明2021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1、本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备注
1 020303 保险学 四年 3-6年 文史 历史学科类 经济学 5200
2 030101K 法学 四年 3-6年 文史 历史学科类 法学 4800
3 0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3-6年 文史 历史学科类 法学 4800
4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1+2模式再选科目为化学
5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6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
7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8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9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0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1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
12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3 080504T 储能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4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5 080601H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30000 中澳合作办学
16 080604T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7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8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9 080717T 人工智能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0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1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2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3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4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
25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6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7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8 080911TK 网络空间安全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9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0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1 082303 农业电气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2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33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34 120209 物业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35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36 120701 工业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2、专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 (元/年/生) 备注
1 430101H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三年 3-5年 理科 物理学科类 22000 中加合作办学
2 430106H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三年 3-5年 理科 物理学科类 22000 中加合作办学
3 430201H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三年 3-5年 理科 物理学科类 22000 中加合作办学
4 460307H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三年 3-5年 理科 物理学科类 22000 中加合作办学

计划特别说明2021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以下专业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本科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澳合作办学)、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软件工程(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
专科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中加合作办学)、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中加合作办学)、热能动力工程技术(中加合作办学)、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由于能源电力相关专业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企业工作性质限制,女生慎报。)
4.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目要求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报名对象及条件2021年沈阳工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且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四)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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