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三批次录取结束后,公布各高中段学校的录取情况及计划执行情况,初中学校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然后集中进行第三批、第四批的录取。
以上三批次录取结束后,公布各高中段学校的录取情况及计划执行情况,初中学校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然后集中进行第三批、第四批的录取。

招生计划(一)计划数量2015年我市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61500人,其中普通高中34680人,职业学校26820人。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泰安一中、泰安二中按上级有关规定做好西藏生招生工作。(二)计划构成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和自主招生。各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单列;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计划数的5%;公办优质高中指标生计划不少于计划数(不含艺体特长

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一)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1.按照行政区划和有关规定,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全市每所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泰安一中青年路校区的中科大少年班,面向全市自主招收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除泰山区外,其它每个县市区招生不超过6人;泰安一中青年路校区的中美合作办学面向泰山区自主招生;泰安一中长城路校区的篮球特长生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泰山中学的中加合作办学、空乘首先面

(一)填报批次继续实行“先出分数,后报志愿”办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分数公布后,分三次在网上填报志愿。第一次,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及各职业学校志愿。第二次,填报普通高中统招生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三次,填报职业学校剩余计划志愿。考生登录“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简称“平台”),选择“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志愿填报”“普通中专和高职本、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规则意识和大局意识,守纪律、讲规矩,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的各项规定。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不得强制学生分流。按照国家规定,从2015年起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收学生。要层层签订《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责任承诺书》,做到招生规范、清正廉洁,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

(一)泰安理工中专“3+4”本科招生录取泰安理工中专“3+4”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和泰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凡报考本志愿的考生一旦录取,不再参加填报的其他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根据填报志愿参与普通高中和我市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3+4”本科招生录取等工作由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

(五)第四批录取。该批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调剂志愿。根据各高中统招生空余计划情况,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依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第四批次录取完毕,公布录取情况,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三次网上志愿征求,然后进行第五批的录取。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登录“平台”自主打印,考生凭此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手续。(二)新生

(六)第五批录取。该批录取职业学校剩余计划、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剩余计划。职业学校剩余计划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的剩余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剩余计划的录取,有关高中学校根据剩余计划,按照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职业学校剩余计划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的剩余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从

(二)第一批录取。该批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和职业学校志愿。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录取,根据各高中学校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计入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职业学校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录取,根据各高中学校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按照考生

(四)第三批录取。该批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根据各高中学校统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三)第二批录取。该批录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首先按学业考试总分排序,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然后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试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考试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有剩余计划,计入统招生计划。以上三批次录取结束后,公布各高中段学校的录取情况及计划执行情况,初中学校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