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七条破格复试基本要求可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规定。我校破格复试办法届时可登录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主页“招生公告栏目”进行查询。

第三十八条调剂复试基本要求可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规定。我校的具体要求届时可登录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主页“招生公告栏目”进行查询。

3.报名时间:采取网上报名,2013年1月5日―19日,现场确认在2月21日―22日(具体安排参见报名要求)。

3)所有申请材料需订成一册(A4纸大小),且第一页为自主招生报名表,寄至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过期无效;

(3)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指数(BMI指数)、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测试结果将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详细安排届时参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具体通知。考生需提前自行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涵盖来校测试时段(未购买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自行承担所有责任)。答案来源于:2019年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游泳项目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篮球、田径项目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第七条昀校自主开展博士生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参见当年公布的《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地区考生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指定,具体参见当年公布的《华东理工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确认参加考核时间:通过初选考生须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筑梦计划测试,确认时间参见系统通知。

1.所有报名工作要求参见《天津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