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①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③ 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 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② 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③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1、文化考试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规定执行。
1、文化考试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规定执行。
2.报名组织报名工作由区招办负责组织,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现场报名点由区招办设置。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在履行报名时,须根据本人情况,确定报考科类,并按照报考科类填报学校专业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1月7日至11日登陆招考资讯网(www.),进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网页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及志愿信
报名考试1.报名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③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2)下列人员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规定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③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1.报名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③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