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5级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第一次收费安排 时间:2015年6月23日~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地点:天津医科大学财务处(行政楼106室) 本次缴费金额:21000元。 说明:1.请先领取入学通知书,持入学通知书交费,交费须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包含信用卡),不接受现金缴费。 2.外省市学员可通过电汇交费。汇款须写清学员姓名及“学费”字样,汇款后请电话告知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022-83336559),电汇交费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汇
十一、相关说明 1.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导师(招生专业及导师名单见附件2)。 2.单位介绍信要点: (1)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介绍该职工基本情况(入职时间、工作岗位、职称、医德医风表现、业务工作能力等); (3)说明本单位同意该职工参加天津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学习。 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201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考试报名的通知(点击查看) 附件2:天津医科大学201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及指导教师名单(点击查看)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4年12月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需同时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2寸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请写清姓名); 8.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和内容页面的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10.可以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及荣誉称号证明材料(
二、报名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较高临床工作水平的在职临床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介绍信); 2.获医学硕士学位后,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即2012年7月31日之前获得硕士学位); 3.申请人临床工作水平应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时的相关要求;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的学术刊物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二、缴费 (一)收费标准及办法 经天津市发改委批准,自2014年招收新生起,我校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费为每生每学年21000元,分三年缴齐,总计63000元。 (二)2015级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第一次收费安排 时间:2015年6月23日~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地点:天津医科大学财务处(行政楼106室) 本次缴费金额:21000元。 说明:1.请先领取入学通知书,持入学通知书交费,交费须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包含信用卡),不接受现金缴费。
一、领取入学通知书 时间:2015年6月23日~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地点: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601室) 说明: 1.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15年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拟接收学员条件且已提交相关材料,如未接到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关于接收事宜的有关通知,则已通过资格审查并被接收。 2.5月25日~5月27日提交表格时登记邮寄信息的学员将寄发入学通知书,请注意查收;其他学员请来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八、录取方式 申请人须在我校报名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201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全国统一考试(我校201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考试报名通知见附件1)。根据申请人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申请材料及报考导师情况择优录取。在医疗、科研、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我校优秀临床医师优先录取。
五、报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601室。
一、培养目标 学员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8]6号)的规定及学校有关要求,通过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英语全国统一考试,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一)收费标准及办法 经天津市发改委批准,自2014年招收新生起,我校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费为每生每学年21000元,分三年缴齐,总计6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