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注册入学工作的重大事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注册入学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注册入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院纪检部门对注册入学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第四章?注册入学时间安排(一)公布缺额计划:9月10日16:00前; (二)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9月11日13:00-17:00; (三)数据整理与投档:9月12日12:00前; (四)院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12日14:00-9月13日12:00; (五)调

第六条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科技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4、公平

组织机构与职责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长、分管副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15年注册入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规定,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做好考生信访接待工作及负责招生情况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组长:肖朋旭副组长:刘桂玉成员:王兴宝、赵华增、高

第九条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第十一条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由我院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第十三条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第十一条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由我院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第十三条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第十一条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由我院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第十三条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对我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十二条2017年我校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四条普通高中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学业水平考试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春季高考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五条报名条

组织机构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注册入学工作的重大事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注册入学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注册入学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部门对注册入学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