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1年或1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3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培养方式和学制 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周末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学制:3年。 授课地点:深圳班授课地点:广东研究院;武汉班授课地点:武汉大学。
2.初试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设置二个单元考试科目,即英语二(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同等学力需另加试两个复试科目即管理经济学、会计学。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一)录取办法 我校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组织复试。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 我校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组织复试。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
二、招生计划 2015年计划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双证)40人,分武汉、深圳2个学习地点招生。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生源和考试情况确定。
2、复试内容: (1)职业能力倾向测试:采取上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管理潜质与管理能力等。(2)政治理论: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素养、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以及运用政策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以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4)同等学力需另加试两个复试科目即管理经济学、会计学。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须和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
六、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5年1月日 2.初试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设置二个单元考试科目,即英语二(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5年3月-4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对以同等学力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
3、对以同等学力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一)录取办法 我校单独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根据初、复试成绩综合(初、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分别为70%、30%)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员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不参加学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2.复试内容:(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通过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职业背景、职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一)录取办法我校单独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二)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员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不参加学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