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复试内容和形式 (1)笔试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等)须另加试两门课程的笔试,加试的科目是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具体加试科目见《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
(1)金融硕士(在职研究生班),可接受报考金融硕士全日制学习形式考生转在职研究生学习的申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符合《武汉大学2015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双证)招生简章》报考条件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本科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②初试成绩符合金融在职金融硕士复试分数线(政治55分、外语55分、数学85分、专业85分、总分330分)要求。
(1)笔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二号门厅《复试(笔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笔试地点:见二号门厅《复试(笔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1.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细则进行录取(夏令营优秀营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细则进行录取(夏令营优秀营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1.学术学位 (1)因生源充足和考试科目以及学科要求不同,我院不接受校外和校内其他学院调剂考生,也不允许在学院内跨一级学科调剂。 (2)考生按照报考专业参加复试,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总评成绩(指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下同。总评成绩项目构成和计算公示见本细则后续条款相关内容)高低从高到低依序确定拟录考生,但拟录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统考计划招生指标数。 (3)考生所报考专业统考计划招生指标数等于或多于合格生源(指符合复试基本分数线以及本细则其他有关条件,下同)人数的专业的考生不允许提出调剂申请。 (4)在考生所报考专业统考计划招生指标数
(3)“转在职研究生班”复试名单确定 申请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18日17:00前由本人携身份证、准考证、申请书以及单位盖章的推荐函,亲自提交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A106室),同时签署承诺书。 我院将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生名额和130%左右的复试比例,按照申请考生初试总分排名由高到低确定“转在职研究生班”复试名单(符合会计硕士全日制复试分数线(管理综合125分、外语65分、总分230分)要求的考生优先)。
2.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复试分数线总招生数推免接收数上线数复试比例政治(管理综合)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总分025100金融%025100金融(在职研究生班)税务国际商务保险物流会计12565//会计(在职研究生班)9550//17040054合计/////11827120报考我院金融全日制和会计全日制考生若符合条件可以申请转为在职学习形式,具体要求见“五、调剂政策2、专业学位”
(6)接收调入的专业及人数。接收调入的专业及人数见下表。可接收调入申请的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可接收调入的人数世界经济理论经济学1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理论经济学1财政学应用经济学2金融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应用经济学1劳动经济学应用经济学1国际贸易学应用经济学6技术经济及管理工商管理2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1
2.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初试准考证;(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复试费用。复试费
(2)3月26日,考生凭复试单和有效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26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6日下午2:00开始 笔试、面试地点:具体见3月25日复试安排通知 笔试时间:26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6日下午2:00开始 笔试、面试地点:具体见3月25日复试安排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