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三、报名时间及方法全国联考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见附录四)
一、报名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邮编:430072电话(传真):(027)68752332网址:http://www.gs..cn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电话:(027)68754460http://www.pspm..cn/mpa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邮编:430072电话(传真):(027)68752332网址:http://www.gs..cn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电话:(027)68754460http://www.pspm.
3、学费(含论文答辩费)广东地区、上海、江苏地区:4万元/人;深圳研究院:4.8万元/人;湖北及其他地区:3.5万元/人。终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广东地区、上海、江苏地区:4万元/人;深圳研究院:4.8万元/人;湖北及其他地区:3.5万元/人。终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三、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10月16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一)初试(入场前将通过身份证鉴别仪再次核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1、初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2、初试科目:外国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3、考试大纲: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二)复试只有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且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复试。复试含政治理论和综合测试,重在考核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详情请于12月初随时关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网报成功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件或外籍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于2015年7月12日至15日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才能报名;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其考试、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责任考生自负。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才能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1、2015年我校公共管理硕士招生限额为75人。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成绩),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2、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3、报考我校考生的调剂录取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4、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初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一)初试1、初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2、初试科目: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均为全国联考。3、考试大纲:外国语(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