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1、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

2、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申请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准备下列材料,到学校先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2、《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3、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准备下列材料,到学校先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2、《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3、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各招生学院应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研究生院组织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复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完成。2、资格审查材料:(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份。符合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2)考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有学位的只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无学位的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3、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各招生学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或复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在复试时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三、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国务院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将进行随机抽查。审查材料: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国务院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将进行随机抽查。审查材料: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

三、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