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复试费用经湖北省物价局核定,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每人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交报考学院),体检费35元(交我校校医院)。经湖北省物价局核定,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每人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交报考学院),体检费35元(交我校校医院)。

1.学校地址阳光校区: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南湖校区: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阳光校区: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南湖校区: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

2.市内交通可乘538、583、590、572、811、586、739路公共汽车到民族大道纺织路站(我校南湖校区),再乘校车至我校阳光校区;或乘901路(内环线)公共汽车到普安新村站(我校阳光校区)。可乘538、583、590、572、811、586、739路公共汽车到民族大道纺织路站(我校南湖校区),再乘校车至我校阳光校区;或乘901路(内环线)公共汽车到普安新村站(我校阳光校区)。

七、其他事项1.每位考生应携带3张1寸近期免冠登记照备用。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n。在该网站未能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能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的考生不能被认定为应届本科毕业生。3.凡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不享受我校研究生各类奖助,同时须在复试通过、拟录取前将本人与工作单位签定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4.复试通过后,所有考生均须提供《武汉纺织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

四、体检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3月24日(周二)8:30—12:00。体检地点: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校医院。特别提示:体检无需空腹,体检前忌食牛奶、鸡蛋、豆制品等高蛋白及油腻食物。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3月24日(周二)8:30—12:00。体检地点: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校医院。特别提示:体检无需空腹,体检前忌食牛奶、鸡蛋、豆制品等高蛋白及油腻食物。

二、学校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八、学校地址及交通线路1.学校地址阳光校区: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南湖校区: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阳光校区: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南湖校区: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2.市内交通可乘538、583、590、572、811、586、739路公共汽车到民族大道纺织路站(我校南湖校区),再乘校车至我校阳光校区;或乘901路(内环线)公共汽车到普安新村站(我校阳光校区)。可乘538、583、590、572、811、586、739路公共汽车到民族大道纺织路站(我校南湖校区),再乘校车至我校阳光校区;或乘901路(内环线)公共汽车到普安新村站(我校阳光校区)

九、联系人各学院复试联系人信息(见附件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5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6年3月18日附件:(点击右键“另存为”下载)各学院复试联系人信息(见附件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5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6年3月18日附件:(点击右键“另存为”下载)1、《武汉纺织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2、各学院《2016年复试实施细则》3、《复试名单》(此名单包

九、联系人各学院复试联系人信息(见附件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5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3月23日附件:(点击右键“另存为”下载)1、《1.2018武汉纺织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doc2、各学院《2.复试细则.rar》(可见各学院网站)3、《3.研招复试表.pdf》4、《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pdf》5、《5.2018年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复试各学院联系人电话.pdf》6、《6.士兵专项计划调剂申请表.doc》7、《7.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

九、联系人各学科(学院)复试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5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5年3月21日各学科(学院)复试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5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