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交材料: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西安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所报考导师、招生学院签署同意意见有效)(2)西安工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3)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所在单位盖章有效);(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培养单位校级部门盖章有效);(5)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
2.提交材料: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西安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所报考导师、招生学院签署同意意见有效)(2)西安工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3)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所在单位盖章有效);(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培养单位校级部门盖章有效);(5)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
3.提交材料网报后,申请者应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寄送至学院,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2.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规定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证书复印件;(2)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3)获奖证书、科研项目获得资助证明、取得授权的专利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全文或专著等复印件;(4)硕士研究生导师签名的推荐信;或者所在工作单位研究方向相近的专家签名的推荐信一封;(5)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以上资料简单装订成册,应包含目录。
2.提交材料网报后,申请者应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寄送至机电工程学院学院,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2.提交材料网报后,申请者应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寄送至我院,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1、报名、提交材料申请者应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所报考博士生招生导师,导师审查通过并同意后向学院推荐。注:申请者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一)提交材料申请者应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先提交申请导师,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推荐至学院。申请者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一)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具体包括: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证书复印件,海外学位获得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复印件;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4.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正高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信;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6.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7.其他材料包括: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等;
2.提交材料: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西安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所报考导师、招生学院签署同意意见有效)(2)西安工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3)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所在单位盖章有效);(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培养单位校级部门盖章有效);(5)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