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省份:
(1)考生须取得生源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时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省份: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产品设计及书法学所有专业需进行专业课测试,录取时按:文化课、专业课均换算为百分制后,文化课占30%,专业课占70%相加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计算公式为:折算分=(文化总分/7.5)×30%+(专业总分/2)×70%。
(2)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招办对录取办法有具体要求,则按生源省招办具体要求执行。
(3)录取过程中,各专业文理兼招,按文理科合并统一排队录取。
(4)我校不承认考生所在省组织的联考成绩以及其他学校的相关成绩。但取得我校合格证的考生,如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联考合格的还必须取得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5)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省份的考生,只能参加我校生源省考点参加专业课校考,不得跨省参加专业课考试。
(6)报名时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产品设计及书法学五个专业不能兼报。

院校性质:西安工业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面向全国招生的以工学为重点、文理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学府中路2号)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批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专业课成绩合格,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经济和管理类学科为主,经、管、文、法、理、工、艺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西安市翠华

录取原则:1、所有专业对外语成绩均有一定要求;2、所有专业需进行专业课测试,录取时按:文化课、专业课均换算为百分制后,文化课占30%,专业课占70%相加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总分/7.5)×30%+(专业总分/2)×70%。3、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招办对录取办法有具体要求,则按生源省招办具体要求执行。4、录取过程中,各专业文理兼招,按文理科合并统一排

4.对合并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合格标准按各省份相关标准执行。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其它需向考生说明的情况: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要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返回原单位或地区处理。2、所有录取的艺术类新生,均可凭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将户口迁入学校,学生享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西安工业大学2013年12月

第十四条奖贷学金:奖贷学金制度详见我校当年招生简章。附则

奖学金及济困助学措施:1、奖学金:A、国家级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2)励志奖学金(针对贫困学生):5000元/人·年。B、校内奖学金:1)综合奖学金:高奖励1800元/人·年(主要奖励优秀毕业生、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单项奖学金:高奖励1500元/人·年(主要包括学业奖学金、道德模范奖学金、优秀论文奖学金等八项奖励)。C、社会奖学金:1

第十四条奖贷学金:奖贷学金制度详见我校当年招生简章。附则

(一)艺术类专业:1、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省份:(1)考生须取得生源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2)录取时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省份:(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产品设计及书法学所有专业需进行专业课测试,录取时按:文化课、专业课均换算为百分制后,文化课占30%,专业课占70%相加后,按综合分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