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5年4月1日前在“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于2015年4月10日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备案。
2、公示备案无异议的考生需与我校签订《西华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协议书》,我校方可录取。
3.身体检查复审通过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8:00-12:00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17-、(学校招生办)、0817-(体育学院)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潘老师收。邮政编码:637009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网址:http://cwnuzs./default.php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招收项目:射击(限报10米气步枪、10米气手枪)。招生计划:20人(射击10米气步枪15人,射击10米气手枪5人)招生范围:全国
(5)其余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录取;备注:对上海市、浙江省和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公示与备案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3年4月1日前在“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于2013年4月10日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备案。
公示与备案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4年4月1日前在“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于2014年4月10日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备案。
公示与备案1、学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项从高到低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并于2016年4月上旬前在“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于2016年4月10日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备案。2、公示备案无异议的考生需与我校签订《西华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协议书》,我校方可录取。
公示与备案1、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5年4月1日前在“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于2015年4月10日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备案。2、公示备案无异议的考生需与我校签订《西华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协议书》,我校方可录取。
2、公示备案无异议的考生需与我校签订《西华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协议书》,我校方可录取。